豫价协〔2023〕25号
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典型案例
征选工作的通知
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、各会员单位:
为促进工程造价行业高质量发展,推广先进造价咨询企业实践经验,树立案例标杆,引导各造价咨询企业及个人更专注于工程造价技术研究,提升工程造价行业成果质量及服务水平。经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典型案例征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选范围与分类
(一)2020年至今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案例均在此次征选范围;
(二)主要征集以下四种业务类型:
1.全过程工程咨询案例(以投资控制为主线);
2.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案例;
3.工程结算审核(审计)案例;
4.司法鉴定案例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协会会员单位申报的同业务类型不超过2个;
(二)案例项目应以独立的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(或标段)申报,不得以单位工程申报,同一工程建设总项目和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;
(三)案例应密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,申报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:
1.真实性。申报企业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。
2.先进性。案例应能反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项目策划、投资控制、招标策划、合同管理、设计优化、施工方案和措施优化等某方面为项目带来增值的有益方法和经验,可包含具有亮点和特色的成果文件名称,取得良好效果的指标数据对比等。
3.借鉴性。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案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借鉴和启发作用,具有推广价值。
4.授权要求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相关单位和案例作者的授权,不得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。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,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,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。
(四)案例应按照“案例编写大纲”(详见附件1)和“案例正文写作要求”(详见附件2)要求的内容和顺序编写,未按大纲要求编制的,案例将被拒绝或酌情扣分。
(五)案例编写应语言精炼,字数限1万至1.5万字(word统计字数,不含附表)。
(六)已被中价协、省协会评为优秀案例的不得重复申报。
三、申报时间、方式
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,申报单位按要求将案例纸质版提交至省协会,并将加盖公章后的PDF版本及WORD版本压缩打包发送至省协会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四、其他
1.协会将组织专家制定评选办法,从征集的案例中评选出优秀典型案例予以公布,并以网站、公众号、会员交流等多种方式在行业内宣传推广。为鼓励分享上报案例的企业和个人,将在省协会信用评价等活动中给予加分。
2.联系方式:
联 系 人:王 鹏
联系电话:0371—69077282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协会地址: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16号紫金城商务楼2102室
附件: 1.案例编制大纲
2.案例正文写作要求
2023年8月8日